2008年9月15日星期一

内安法令新解

我不是法律系毕业生,但我知道内安法令是可怕的恶法。不过这几天,我对内安法令有了更新的看法……

1. 内安法令是义气的体现,因为它只对付外人,不对内。

近日在内安令下被扣的陈云清、郭素沁和柏特拉三人,皆非天秤党 (more accurately Keris 统) 兄弟,而且还说了对Keris统不利的真话。反观另一位早前公开发表“华人寄居论”的阿末兄,虽然伤害华族感情引起公愤,虽然做出撕烂许子根照片的不文明行为,但由于是Keris统升旗山区部主席,而“逍遥法外”。所以内安令并不无理,它只是讲义气。

2. 内安法令是人民守护者,因为它是用来保护人身安全的。

以前看港剧,警方要保护证人会派警24小时贴身保护。我们"Malaysia Boleh"更厉害,用内安法令“请”陈云清去警察总部的扣留室住。警察局有那么多威猛肥大(喝kopi喝太多)的警察叔叔,所以不怕劫匪来,真聪明。现在社会治安那么乱,希望政府快快援引内安令把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统统扣起来,这样就不怕攫夺案了。

原来内安法令这么好,这些年来我都错怪了它。难怪许多民间团体要求检讨内安令,但是政府一直都舍不得废除它,还有许多部长力挺它有存在的需要,而且还有许多民众继续投天秤党,许多民众反对变天。我错了。Malaysia Boleh! ISA Hidup! Keris Kiss Kiss!


1 条评论:

thepplway求真 说...

你敢提ISA已经对一些人来说是很大的进步了。

第一次从国文的博客串门过来,你好。

欢迎到我博客留言交流。